学者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学者动态
王一鸣: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力加力
时间:2017-01-03       稿件来源:
    学者简介:王一鸣,经济学博士,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领域为宏观经济,区域经济。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深化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认识,增强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力加力,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对做好明年经济工作,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进一步深化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认识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关于经济发展的重大理论创新,对引领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正在显现。
    第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全面分析国内经济阶段性特征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过去一个时期,我们主要从需求侧想办法、出政策,实行比较大力度地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投资政策,拉动经济增长,这在当时传统产能市场需求还有空缺的情况下是有效的。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产能接近或达到上限规模,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并向高端化、多样化、服务化主导的需求结构转换,原有的供给结构越来越不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再简单沿用主要靠扩大投资的办法来化解供需矛盾,不仅投资效率持续下降,债务杠杆继续攀升,还会增大金融风险的累积,也难以从根本上扭转经济短暂回升后继续下行的态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党中央针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战,不断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
    第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治本良方。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从表象上看是增速换挡,但本质上是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换。经济增速换挡,是周期性因素和结构性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深层次原因是结构性问题,主要是供需结构错配,供给结构调整跟不上需求结构变化,无效供给过多,有效供给不足;低端供给过多,中高端供给不足。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主要表现为供给结构调整受到体制机制制约,过剩产能难以有效出清,需求结构变化形成的高端化、多样化、个性化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第三,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解决当前经济运行矛盾和问题的根本举措。当下,我国经济运行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如产能过剩和需求结构升级矛盾突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金融风险有所积聚,部分地区困难增多等,根源也是重大结构性失衡,主要表现为实体经济结构性供需失衡、金融和实体经济失衡、房地产和实体经济失衡。这些重大结构性失衡,虽然有阶段性政策性因素,但根本上是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因此,宏观调控必须在适度扩大总需求、做好需求管理的同时,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更多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找出路、想办法、出政策。
    二、坚定不移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向深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明确要求,作出新的部署,我们要向供给侧改革聚力加力,坚定不移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向深入。
    (一)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
    今年以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提振了市场预期和信心,工业品价格在连续54个月负增长后由负转正,工业企业利润持续改善,部分行业供求关系、政府和企业理念行为发生积极变化。与此同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不平衡,仍面临各种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明年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努力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去产能方面,继续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同时做好其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去产能工作。以处置“僵尸企业”和空壳企业为突破口,通过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去除落后产能,妥善处置企业债务,盘活沉淀的土地、厂房、设备等各种资源。在去产能过程中,着力建立过剩产能的有效出清机制,防止已经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在去库存方面,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重点解决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过多问题。通过推进人的城镇化减少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继续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提高三四线城市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吸引力,鼓励农业转移人口购买城市商品房。在人口净流出地区还要控制房地产用地供给量。在去杠杆方面,要在控制总杠杆率的前提下,把降低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序推进资产重组和债务处置,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更多发挥国家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作用,建立不良资产交易平台,推进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设立快速清算通道,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在降成本方面,要在加大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工作力度基础上,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审批事项,在降低显性门槛后,进一步减少隐性障碍,优化政府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放开中介服务市场,降低各类中介评估费用和服务收费。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物流成本。提高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建立新型激励机制,增强对干部的有效激励,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效率。在补短板方面,在补硬短板和发展短板的同时,着力补软短版和制度短板。优化财政支出和投资结构,集中力量攻克薄弱环节,加强创新能力、人力资本、征信体系、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等建设,增加社会民生和生态环境投入,更有力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面临新形势,粮食产量持续增长,库存压力不断增大,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不足,农民增收难度增大,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已势在必行。要加快农业供给结构调整,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积极稳妥推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继续抓好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消化工作,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转化。通过细化和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提质增效,多措并举稳定农民收入。
    (三)着力振兴实体经济
    实体经济是强国富民的根基,也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势所在。近年来,随着生产要素成本上升和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加之产业转型升级受到体制机制制约相对滞后,传统产业盈利水平下降,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降低,出现了“脱实向虚”现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将振兴实体经济作为主要任务,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发展壮大实体经济。一是要把握好调整产能与提升质量的关系,既要下决心去产能,减少无效和低质量供给,又要着力提质量,扩大有效和高质量产品供给。二是把握好发展新兴产业与提升传统产业的关系,既要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服务,又要更加注重为传统产业引入新技术、新机制、新模式。三是把握好大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关系,既要发挥好大企业的骨干作用,又要更加注重放宽市场准入,为中小微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四是把握好“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关系,既要重视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又要注重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更好发挥外资企业对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作用。
    (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对抑制房地产泡沫、避免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在金融政策上,宏观金融政策要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购房,限制信贷资金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在土地政策上,要落实人地挂钩政策,根据人口流动情况分配建设用地指标,特别是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应,提高住宅用地比例,盘活城市闲置和低效用地。在财税政策上,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研究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在住房政策上,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在市场监管上,要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要看到,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结构性高房价和高库存的问题,还需要调整和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空间结构,解决特大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集中过多和城市功能过于集中的问题,通过加强特大城市与周边中小城市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促进优质资源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疏解特大城市部分功能,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发展。
    三、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加强宏观政策协调配合,保持经济运行环境稳定,推动关键领域改革取得突破,形成良好的宏观环境。
    一是加强宏观政策协调配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是要放弃需求管理和需求政策,而是要充分发挥需求管理的“稳定器”作用,加强宏观政策的协调配合。二是保持经济运行环境稳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能会在短期内形成一定的收缩效应,还可能使潜在风险和隐性失业显性化,对稳定经济运行环境提出更高要求。三是推动关键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深化改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途径。要按照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的要求,加快改革步伐,深入推进“四梁八柱”性等关键领域改革,发挥改革对推进供给侧改革的牵引作用。
    (节选自《王一鸣: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力加力》,原文载于学习时报,作者王一鸣) 
  • 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 经济研究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京ICP备10211437号
  • 本网所登载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 不代表本网观点或意见 常年法律顾问:陆康(重光律师事务所)
  •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0577-9154      国内统一刊号 CN11-1081/F       国内邮发代号 2-251        国外代号 M16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   100836
  • 电话/传真:010-68034153
  • 本刊微信公众号:erj_weix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