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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发展高层论坛”综述
时间:2015-12-18       稿件来源:南京大学金融与保险学系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风险与监管研究(14ZDA043)”课题组是本次研讨会的承办方,该项目首席专家是南京大学金融与保险学系裴平教授。综述执笔人:张兵,南京大学金融与保险学系教授,电子信箱:zhangbing@nju.edu.cn;孙武军,南京大学金融与保险学系副教授,电子信箱:wjsun@nju.edu.cn。2015年9月19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经济研究》杂志社与南京大学商学院共同主办的互联网金融发展高层论坛在南京大学隆重举行。论坛由南京大学金融与保险学系、互联网金融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课题组承办,来自主管部门和“一行三会”的领导,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等近30所院校的金融学科带头人、苏宁云商集团、国泰金融控股集团等企业和互联网金融平台负责人,论文作者和学生等500多人参加了本次论坛。论坛共收到论文近百篇,其中20篇论文提交论坛研讨。
    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朱庆葆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研究》主编裴长洪教授、南京大学商学院执行院长沈坤荣教授分别致辞,裴长洪教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姚余栋所长、苏宁云商集团孙为民副董事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廖理教授、互联网金融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裴平教授作为嘉宾分别作主题演讲。本次论坛共设互联网金融发展高层论坛主会场、互联网金融的学术研讨、互联网金融的商业模式与创新,以及互联网时代的金融学科建设等分会场,与会者分别围绕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理论研究、模式创新、风险防控、立法与监管,以及互联网时代的金融学科建设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一、 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裴长洪教授作了题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改革创新意义”的主题演讲。他阐述了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业务模式和重大意义。他指出,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中国”的先行者,凭借强大的技术优势和群众基础,创造出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选择。互联网金融改革的意义在于使金融回归实体经济的同时,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互联网金融建立了资金需求双方以市场化价格配置资金的机制,降低了民间借贷和影子银行的负面影响,缓解了大型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与中小企业不匹配的矛盾,并借助大数据和渠道优势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普惠性金融。他还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金融监管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建立健全监管框架的基础上,必须明确监管的原则、目标及总体措施,监管的落脚点应该是消费者保护和信息安全。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姚余栋所长的主题演讲为“互联网金融相关问题研究”。他认为,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致力于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平衡。《指导意见》既明确了P2P网贷的合法地位,也为其设定了运作底线,即不得非法集资。在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创新的举例中,他建议运用优先股发展股权众筹,并对股权众筹进行分层,通过设置小公募和大私募的形式更好地匹配合格的投资者。总的来说,《指导意见》认可了互联网金融的功能与作用,明确了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的基调,谋划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路径,给互联网金融这一新生事物留下了足够广阔的发展空间。
    苏宁云商集团孙为民副董事长的主题演讲为“推进金融互联,助力产业升级”。他认为,新兴金融对传统金融行业的冲击主要表现在业务模式中的门槛、客户量、自身规模水平等三个方面,而大客户投资需求的下降成为银行业等传统金融“好日子”到头的征兆。互联网金融不仅是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更是其思维模式和商业运作模式的应用,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健康发展主要依赖资金使用成本的降低和优良风控机制的建立。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廖理教授的主题演讲为“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格局与学术前沿”。他指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本格局主要表现为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化、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展金融业务、全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以及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信息服务四个方面。与此同时,他还梳理了关于互联网金融研究的学术成果,特别是对顶尖学术刊物上互联网金融论文的分析,强调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必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互联网金融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裴平教授的主题演讲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社会责任”。裴教授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平台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他认为,互联网金融平台是独立法人,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软实力而非负担。他还指出,现有互联网金融平台不讲社会责任的主要表现及其危害,进而提出,互联网金融平台应该在经济、法律、道德、慈善等方面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能力,提升平台的综合竞争力。
    二、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与监管
    信息不对称是金融市场的常态,如何缓解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恰恰为这一难题提供了可能的解决之道。南京大学裴平和郭永济认为,构建有效的借款人信用评价模型是解决P2P网贷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关键所在。他们以大数据征信为视角,以空间维度上借款人多角度、多层次的交叉复现和时间维度上借款人社会活动信息的持续呈现为基础,构建了基于贝叶斯网络的P2P借款人信用评价模型。通过对比不同信息维度模型的评价准确率,验证了所构建模型的稳健性。
    清华大学的张伟强、廖理和王正位分析了P2P网贷市场中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否会导致借款人的逆向选择问题。实证检验发现,收入稳定、福利和社会保障良好、社会地位高的公务员群体的借款成功率、利率与违约率与其他群体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并没有表现出优质客户的特征,P2P网络借贷市场存在严重的逆向选择问题。
    东南大学的高彦彦、周勤和孙军指出如何缓解信息不对称,进而控制违约风险是P2P借款平台面临的核心问题。他们发现:实地认证和第三方担保是缓解信息不对称和控制违约行为的最有效措施;“硬信息”比“软信息”更能预测借款人的违约行为。
    在互联网金融市场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情况下,如何识别融资者的风险非常关键。多名学者从多个视角进行了研究分析。暨南大学的陈霄和叶德珠考察了网络借贷市场中借款描述的标点和字数所起到的产生增量信息的作用。南开大学的梁琪和肖晓蒙研究发现:与男性相比,女性更容易在P2P平台上获得资金,她们倾向于制定较低的利率,而且违约率也较低。北京大学的郭峰发现:相对于未婚人士,已婚人士的借款成功率更高,同时贷款违约率也更低。从业经历与教育背景作为两项能够代表融资者内在能力特质的重要指标,对于融资者借贷成功与否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湖北经济学院的戴静和华中科技大学的张建华以国内商品众筹平台“京东众筹”的成功项目为研究样本,发现信任因素对众筹投资行为具有显著影响,与信任紧密相关的声誉及其披露形式显著影响了众筹的融资规模。
    浙江大学的罗德明和崔文倩基于中国259个P2P平台的日交易数据和1057家P2P平台的背景资料的研究发现,对用户资金进行第三方托管的P2P平台,成交量较低,发生提现困难、跑路、停业等问题的概率也较低。对投资人投标进行100%本息保障的P2P平台,成交量显著高于其他平台,但更容易发生问题。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各类风险不断涌现,从哪些方面加强风险控制,如何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是值得深思的话题。对于当前最受关注的P2P网贷平台的风险防控问题,南京大学的何飞与张兵发现,当平台为投资者提供全额本息担保时,投资者的学习动机会消失,并引发其逆向选择、盲目投资行为,而面对投资者“用脚投票”带来损失的情况,P2P平台增强自身决策权,使其一步步滑向信用中介的运作模式,增加了P2P网贷行业整体风险。因此,改善P2P行业现状的关键是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相应政策,在降低平台对投资者坏账赔付率并使其逐步回归信息中介的同时,设立相应的行业准入门槛,规范行业秩序。对于投资人而言,平台应通过公开更多信息降低投资者的理性投资成本,进而激励其学习以降低投资风险。对于借款人,则应通过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等方式规范其还款行为。
    清华大学的孙涛以法制为切入点,借助P2P平台的交易数据进行经验研究,发现良好的法制环境能够在提高融资成功率的基础上降低订单违约率,进而得出结论:在现有的互联网金融交易基础上加快相关法制建设,才能使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风险控制措施得到强化。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与监管,不仅需要加强法制建设,而且需要建立多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湖南大学的王志鹏和龙海明基于法经济学视角,构建了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从法律监管、行政监管和行业监管三个层次进行了法经济学效用分析,并认为基于法经济学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可以从帕累托均衡向卡尔多—希克斯均衡改进,从而提升社会整体福利。
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南京师范大学的封思贤和包丽红基于静态博弈与动态演化博弈分析模型,从理论上研究了监管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最佳策略。他们指出,我国现将第三方支付机构定位为“非金融机构”的做法仅可作为风险谨慎管理的权宜之计,长期来看,不利于金融创新;“对机构实施全面监管、对核心业务和功能实施重点监管”的组合监管模式更适合于我国的发展现状。
    三、 互联网时代的金融学科建设
    本次论坛特别设立了“互联网时代的金融学科建设”分会场。学者指出,在国家“互联网+”的大战略下,金融活动表现出新的方式,现代金融逐步趋向于电子化、信息化、系统化、工程化,未来的金融人才不仅需要具备完善的金融学理论基础,更需要掌握切实的操作技能与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同时,互联网金融活动本身具有的新特征、新技术、新模式、新平台以及新的实现形式,对金融学科的教学和科研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但从本质上讲,互联网和金融具有共同性质:资源的融通。因此,互联网和金融天然是契合的,而现阶段金融学科仍表现出切割特性,在互联网的背景下,迫切需要抓住契机完成金融教学体系的整合。
    与会的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校金融学科带头人一致认为,互联网金融是金融理论的创新点、金融学科的增长点。如何培养兼具金融理论和互联网技术的“两栖”人才,将成为未来金融人才培养的重要任务。学者认为,互联网时代的金融人才培养需要多学科共同努力,应该跨越金融、数学、计算机、统计学甚至法学等学科界限。在学科建设过程中,金融学院系应当加强与其他院系的合作,通过联合办学共同培养高素质的互联网金融人才。
    与会学者还一致认为,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学术研究在国际上会产生重大影响。针对国内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学术研究应当立足中国国情,并紧密结合互联网时代金融业呈现出的独特属性。有学者指出,在互联网金融研究方面应当注重微观基础的探讨。对于互联网金融活动中政府、个人、平台的参与行为进行比较分析,具有较大的经济学意义。结合互联网时代人们新的行为方式进行深入研究,可以促进互联网金融和行为金融的有效结合。与此同时,有些学者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动了资产估值方法、资产管理方式的改变,这就要求研究方法上必须能够有所创新。还有学者指出,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研究仍处于滞后阶段,学术研究的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例如,一些P2P平台在运作过程中已经暴露出严重的风险问题,并屡屡发生提现困难甚至平台跑路的现象。然而,国内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研究还处于互联网金融的前端,对于后端例如风险、监管、政策建议的研究还比较少。
    在互联网技术的冲击下,各位学者还特别关注大数据技术对金融业态的改变。正如基于公司数据研究公司金融,基于市场价格数据研究资产定价,基于个人数据研究行为金融一样,互联网时代的金融学科发展是建立在大数据的基础之上的。学者们指出,在学术研究上,仍然存在着数据难以获取的问题。不同于国外的强制披露信息制度,国内绝大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数据没有公开,无法实现共享,数据的去噪声技术、计算处理等问题也没有很好的解决之道。与此同时,未来互联网金融所依托的大数据势必要借助超级计算机,来实现并行计算、云计算等复杂技术处理。在此意义上,基于大数据建立的互联网金融实验室、研究中心等相关科研机构能够有力推进未来互联网金融的科学研究。
    最后,学者们也呼吁互联网时代的金融学术研究应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竞合发展。实际上,以虚拟货币为例,可以看出互联网时代的金融与传统的金融活动规律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而互联网金融对于传统金融学科的影响研究才刚刚起步,对传统金融规律的反思和修正也远未结束。因此,有关互联网时代的金融理论需要进一步归纳,相关理论的创新对于金融学科的长远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四、 结语
    本次高层论坛充分展示了国内互联网金融研究的最新成果,促进了学者间的充分交流。论坛成为代表国内最高学术水平的互联网金融盛会。与会学者认为互联网金融研究的视野要更加开阔,研究方法要更加多元,以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等为代表的高校应再接再厉,继续推动互联网金融研究,为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 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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